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公法實體程序綜合研討
PUBLIC LAW IN A SUBSTANTIVE AND PROCEDURAL PERSPECTIVE 
開課學期
94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黃昭元 
課號
LAW4210 
課程識別碼
A01 49930 
班次
01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社法5 
備註
先修科目:憲法與行政法(適用全校)。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4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42pls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以實例或大法官解釋為對象,應
用相關憲法理論。 

課程目標
1以憲法理論與實例分析為範圍
2培養憲法分析及推理能力 
課程要求
1修畢憲法,對憲法有高度興趣
2每週交作業,上課參與討論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每週三 12:30~14:00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上課參與 
40% 
 
2. 
每週作業 
40% 
 
3. 
學期報告 
2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